关于规范人员经费发放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照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和市教委相关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人员经费管理,现将人员经费发放流程再次通知如下:
一、由人事处统一汇总审核交财务处上卡的例行人员经费(含绩效工资、年终奖、临工工资等)按原发放流程执行。
二、各部门、各项目发放的人员经费(含校内人员、校外人员、学生)均通过财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完整填写申报表上全部信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流水号的纸质表格履行审批手续后,交财务处发放。
三、5月1日起停止使用以前发布的各类纸质或电子人员经费发放表格。
特此通知
重庆师范大学财务处
201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