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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22年校内执行预算的通知

2022年03月07日 10:06  点击:[]








重  庆  师  范  大  学














 

 

 

 

 


重师20222

 

关于编报2022年校内执行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市教委已批复的2022年部门预算,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中心任务,统筹各二级单位提出的专项资金需求,财务处编制了2022年校内预算方案,并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将编报2022年校内执行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财政“过紧日子”精神。在学校事业发展资金供需矛盾日益凸显的背景下,2022年校内预算仍然坚持保工资福利刚性支出,增专业、学科、人才、科研四大版块一流建设投入。项目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和财经纪律规定,规范项目预算执行,严禁擅自调整用途、虚列支出、违规转移资金等。执行预算一经申报审核通过,除防灾救灾及疫情防控等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外,原则上不得调整。

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市级预算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市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绩效目标实现。各部门务必对照已上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组织好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明确“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原则,促进绩效目标顺利实现。我处将定期通报各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也将配合市教委、市财政对各项目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全覆盖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预算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关注重点科目预算控制比例。各二级部门(学院)日常运行经费中重点控制“三公”经费、劳务咨询费、差旅费及设备购置支出,其余经费可统筹使用。出国出境费用严格执行《重庆师范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办法》;公务接待费、劳务咨询费(含助学金)合计原则上不超过预算总额的10%;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预算总额的25%。专项预算执行专项经费预算办法,若无相应专项经费预算办法的,则参照日常运行经费的控制比例执行,如有特别情况请备注说明。

四、学院运行发展经费继续按照“教学运行、实习实训、学生活动、招生就业、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行政管理、党建工作”八大板块编报执行预算。足额安排学生就业、实习实训经费,确保实习基地建设和学生就业、实习实训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创新创业经费投入,主要用于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管理、项目扶持支出;足额安排党建工作经费。

五、执行预算编报说明。我处已上线预算申报系统,以下项目需在网上填列:12022年校内预算项目“二上”填报时通过网上提交的项目;2、所有二级单位的办公费及运行费项目。办公费及运行经费除编报执行预算外,同时需在网上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等信息。网上填报路径:校园门户-财务系统-预算申报管理系统-我的待办平台-我的待办-支出预算,进入2022年预算申报入口,选择项目后点击右侧“填写”开始填报,填报完成需提交至相应负责人进行审核。除上述两类以外的其他项目仍通过线下方式进行提交。

六、交表要求:附件2中“是否编报预算控制额度”栏标注为“是”的项目均需编报执行预算(填写附件1或网上编报)。请于325日前将附件1纸质档签字盖章后交至财务处预算与稽核科(105办公室),通过网上填报则需在同一时限内完成网上审核,逾期者将暂停该部门财务报销。非网上申报的项目的电子文档 (请以“部门名称+2022年校内执行预算”命名)发至503775963@qq.com。联系人:任同辉,联系电话:17783884591

特此通知

 

附件: 1.经费预算模板(含表1、表2、表3、表4)

    2.2022年校内经费预算下达通知单(请各单位经办人到任同辉老师处领取电子文件)

 

 

     财务处

                                     202237 

 

 

上一条:关于2022年6月份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内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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